教学质量监控平台课程大纲等教学要件上传通知
各学院:
教学要件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,是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,是评估专家听课考查的重要内容。为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提升,推进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实施,为评估专家、领导、督导等听课人客观评价课堂教学准备等环节提供支撑,新学期在教学质量监控平台上传教学要件的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上传内容
教学要件主要包括:课程大纲、教学设计、教学日历、教学课件四项内容,如有需要可据实补充。
二、上传时间
课程大纲、教学日历须在开课前一次性上传。教学设计、教学课件可根据教学进度分期上传,但必须在上课前上传到位。
三、上传人员
凡当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专、兼职教师均需上传。
四、上传平台
教学质量监控平台
五、上传要求
(一)当学期上传要件须和当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匹配。
(二)凡学校规定有统一格式的教学要件,其格式必须和学校规定保持一致。其它要件根据课程类别、教学内容、教师个人风格可有所不同,但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。
(三)各学院要对任课教师上传的教学要件进行把关,其中课程大纲、教学日历需上传经过审核签字、盖章的正式文件。
六、其他说明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上传教学要件工作,及时传达到学院所有教师,并在通知下发后1周内督促完成。
(二)教学质量监控平台支持word、excel、ppt、pdf、视频等格式文件,任课教师可根据需要选择,建议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m,如文件大于50m可拆分上传,不可上传压缩文件包。对于退休返聘教授使用的纸质版教案,建议学院协助扫描为pdf上传,如不便扫描,请定期收齐纸质版备查。
(三)教学要件命名要规范。请参照以下格式命名:
1.22-23-2《课程名称》课程大纲
2.22-23-2《课程名称》教学设计(第x章-第x章)
3.22-23-2《课程名称》教学日历
4.22-23-2《课程名称》教学课件(第x章-第x章)
(四)教学要件上传结束后,将常态化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观测点,质评处将择机开展教学要件专项督查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宋嘉钰 韩 维 联系电话:85891580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2023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