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 2022-2023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的通知
各单位、相关部门:
试卷是课程考核的重要载体,是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,也是教学评估重点查阅的原始材料。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
安排,为配合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中对试卷相关工作的要求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开展 2022-2023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2022 年 9 月 29 日-10 月 21 日
二、督查范围
各学院 2021-2022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
三、组织领导
组 长:樊相宇
副组长:柳国勇
成 员:校级督导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全体工作人员
四、督查标准
督查以学校现行相关文件为标准,具体依据文件有《西安翻译学院考试工作规范(2022 年修订版)》《西安翻译学院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西安翻译学院试卷督查指标体系》等。
五、督查安排
(一)学院自查(9 月 29 日-10 月 10 日)
由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对 2021-2022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全面自查,对照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
并提出整改意见,形成自查报告。
(二)学校督查(10 月 11 日-10 月 14 日)
由校级督导组成督查小组,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考试相关文件、试卷评阅、试卷分析、试卷保管等进行现场抽查。抽查当
日学院要保证抽查样卷数量及内容完整;所有试卷需集中摆放。
(三)总结反馈(10 月 17 日-10 月 21 日)
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督查和数据收集,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,总体研判学院试卷工作,撰写督查总结,反馈督查意见,并发布督查结论。
六、材料提交
(一)自查报告
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,以学院为单位从期末考试试卷整体情况、自查概况、存在问题、解决措施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。自
查报告需经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。
(二)支撑材料
1.学院总体材料学院考试工作安排、命题要求、阅卷要求等相关文件或规定。
2.抽查试卷材料
提供抽查课程开课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命题通知书、试卷命题审批表、空白样卷、标准答案、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。
七、结果运用
(一)抽查结果反馈
督查组对督查试卷作出客观评价,并提出相应建议,反馈给相关学院,同时抄送教务处。
(二)督查问题整改
各学院依据督查标准参考专家意见,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,并确保在后续试卷督查中相关问题得以解决。
联 系 人:韩 维 刘 超
联系电话:85891580
附件:1.学校督查时间安排(各学院)
2.西安翻译学院试卷督查记录表
3.西安翻译学院试卷督查指标体系
4.西安翻译学院期末考试阅卷要求
5.自查报告(模板)
西安翻译学院办公室
2022 年 9 月 28 日